一、根据国家规定”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的相关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并取得国家相应的许可或认可的产品“,是控制燃气报警控制系统中产品质量的有效手段。
二、选择气体探测器时应遵循的原则:
1.应根据燃气种类选择相应的气体探测器;
2.应根据燃具、用气设备环境可能产生的燃气泄漏和燃气不完全燃烧等情况选择相应的气体探测器;
3.气体探测器分为单一和复合型气体探测器,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复合探测器可以有甲烷、一氧化碳复合探测器及甲烷、一氧化碳、温度复合探测器等多种形式。
三、规定了气体探测器和紧急切断阀的使用寿命。其中家用气体探测器世界上质量较好的产品寿命均为5年。紧急切断阀因内部橡胶密封件的寿命问题,世界上最长寿命为10年。故这两项指标可理解为更换周期。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体探测器因所用传感器种类不同,寿命不一致。国家规定该类产品每年应强制检查一次。故按不低于三年要求,避免过于频繁更换。
四、气体探测器的设置场所,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及《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中的具体规定。
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和《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等规范的规定,有防爆要求的场所安装的气体探测器、紧急切断阀及配套产品要选用防爆型产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第2.2.2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1.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2.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3.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
4.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易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